日前,青海省卫生厅印发《青海省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明确了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要求。 规划指出,“六五”普法的对象是全省卫生系统广大医务人员、干部和职工。重点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目标是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卫生事业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并通过广泛深入的卫生法制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法律意识,提高公众维护自身健康权益自觉性。 规划要求,“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有:一是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的宣传教育,树立宪法权威,培育法律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提高卫生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形成崇尚宪法、遵纪守法、学法用法、依法执业、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二是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倡导良好医德医风,增强廉洁行医、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三是围绕重点卫生工作,利用法制宣传日、各种卫生日、卫生周,向广大群众和卫生服务相对人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四是坚持卫生普法与卫生法制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卫生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五是加强与群众健康权益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特别是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在卫生系统中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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