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做好我省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我厅要求各州(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和省卫生监督所要及时填报相关信息,真实反映工作情况,具体工作措施有: 一、各州(地、市)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2011年修订版)》要求,切实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考核通报。 二、要严格依照卫生部《关于执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等4项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督促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正常使用,落实卫生监督信息个案报告制度,认真做好被监督单位数据库的管理工作。 三、要建立健全本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化专业队伍,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工作(系统管理员)。有条件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有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化工作,并保证从事信息化工作人员稳定。要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和报告系统使用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员全员培训,进一步熟悉报告系统的操作和使用,提高信息报告相关人员专业素质,适应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需要。 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报告信息的质量控制,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查重、查漏和查错工作,及时订正和补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系统管理员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报告系统,做好用户权限管理。根据“谁监督、谁报告”的原则,系统管理员要定期修改和妥善保管报告系统登录密码,同时,要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做好信息安全体系的建设与维护,保证信息安全。 五、按照卫生部要求,各州(地、市)应当在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卫生监督调查制度19个调查表中被监督单位信息的补录工作,并及时更新、补充和修正相关信息。请各地、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日常卫生监督信息的个案报告,尚未进行网络报告的,要尽快对照卫生监督执法文书进行补报。 六、各地要依据《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标准》和卫生监督调查制度调整数据内容、结构和接口程序,及时交换卫生监督个案信息,同时补充录入业务系统无法采集的相关信息,保证报告系统汇总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需通过数据交换实现信息报告的,要及时与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联系,并做好数据交换相关准备工作。 七、省卫生监督所要成立专门信息化组织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保证从事信息化工作人员队伍稳定。要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化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和报告系统使用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专职工作人员档案。对各州(地、市)填报数据予以审核,定期督促各地及时完成相关报表填写和上报工作。按时完成年报卡等报表的上报工作。 八、新增加的《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卡》和《卫生监督员基本信息卡》(请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下载,地址:www.wsjd.gov.cn)为年报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填报,于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机构和人员基础信息的初次录入。2012年起,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统计周期为上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机构和人员信息的订正、补充上报。 
 考试宝典-高分练兵场 |  揭秘论文“低价”根源 |  医学编辑中心 |  邮箱投稿视频教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