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卫办发〔2009〕102号> 各市(州、地)卫生局、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配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探索建立专业技术资格评聘政策向基层倾斜的有效激励机制,促进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推动全省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尤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发展,决定开展全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聘及人力资源状况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统计工作,认真进行安排布置,确保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有关数据。有关的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0日。 二、调查问卷、表格由各有关单位、县(市、区)分别填报,其中,行业医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填报数据和调查问卷。调查表(一)、(二)由各市(州、地)卫生局负责汇总,省卫生厅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填报的调查表由省卫生厅人事处汇总;各地(州、市)、县(市、区)卫生局应安排辖区内医院、疾控、卫生监督及卫生行政部门中有代表性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熟悉职称政策的同志认真填写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统一交市(州、地)卫生局。县(市、区)填写的调查问卷合计不少于5份,地(州、市)卫生局及直属单位填写的调查问卷合计不少于20份。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应安排各专业(学科)有代表性的专家及熟悉职称政策的同志填写调查问卷,且合计不少于30份。调查问卷、表格的电子版请在贵州卫生信息网下载。 三、请各市(州、地)卫生局、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将调查问卷、汇总后的调查表(一)、(二)在6月26日前交省卫生厅人事处(在汇总调查表(一)、(二)时,须直接将各参加调查单位的数据输入在汇总表上),并将电子版发送到省卫生厅人事处电子邮箱。 联系:省卫生厅人事处 电话:0851-6823269(传真) 电子邮箱:wstrsc2007@163.com 附件:1.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及人力资源状况调研方案 2.贵州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基本情况调查表(一) 3.贵州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基本情况调查表(二) 4.调查问卷 点击下载附件1—4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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