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卫办发〔2011〕号
各市(州、地)卫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逐步建立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新途径、新机制,从整体上提高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2010年中西部地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管理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贵州省2010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现下发各地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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