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卫生局,各有关院校: 按照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卫人发〔2002〕321号)、《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03-2012年农村卫生人员教育规划(试行)>的通知》(黔卫发〔2003〕293号)和贵州省农村基层卫生人员中专学历教育实施方案,为推进我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医技水平,我厅决定对我省基层卫生人员进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经与各有关单位讨论研究,制定了《贵州省基层卫生人员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考前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基层卫生人员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考前培训实施方案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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