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四医大临管处、西安交大医学中心、省急救指挥中心: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以全员岗位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卫医办发〔2009〕95号)和《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医院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卫医办发〔2009〕131号)以及《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10年医院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办法的通知》(陕卫医发〔2010〕384号)等文件规定,省厅决定在近期举行全省综合医院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0年10月31日中午12点以前在东方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西安市朱雀大街393号),11月1日-2日比赛,各项目竞赛时间为: 1、基础理论考试: 11月1日上午10:00-11:00 2、竞赛开幕式: 11月1日下午14:00-15:00 2、分项技能竞赛: 11月2日上午 8:00-11:00 3、总结表彰颁奖: 11月2日中午11:30-12:00 二、竞赛地点: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学区 1、理论考点:病南大教室、理化大教室 2、技能考点:505活动中心 3、总结颁奖:505活动中心 三、报名须知: 1、每参赛单位设领队1人、联络员1人;参赛选手10人,选手组成医生7人,护士3人(医生可预备2人、护士可预备1人)。 2、参赛选手必须是本单位或本系统在岗员工,具有在本单位、本系统(本地)行医、行护的资格(含正式职工、聘用职工)。 3、参赛名单(加盖单位公章)需在2010年10月25日中午12点前报陕西省卫生厅医政处(报名表见附件)。 4、报名参赛人员名单确认后不得更换(即各参赛队确定的理论考试选手,必须参加技能比赛)。 四、竞赛规则: 1、基础理论考试各参赛队10名队员均参加综合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按10人成绩相加计算总成绩。 2、10项技能竞赛各单项技能操作占70分,提问占30分,满分为100分,分别按10项成绩相加计算总成绩。 3、团体总成绩计算按照技能总成绩占70%、理论总成绩占30%两者相加之和计算。 4、10项技能比武,每队10名选手每人参赛一项。抽考规则为: ⑴医生、护士共同抽考徒手心肺复苏、电除颤、手卫生; ⑵护士必抽考心电监护、静脉输液; ⑶医生必抽考查体、四大穿刺(只抽1项),气管插管、呼吸机应用、深静脉穿刺。即每位护理参赛选手必须熟练手卫生、除颤、徒手心肺复苏、静脉输液、心电监护五项技术;每位医生参赛选手必须熟练手卫生、心肺徒手复苏、电除颤、查体、四大穿刺(只抽1项),气管插管、呼吸机应用、深静脉穿刺八项技术。 5、技能竞赛抽考顺序 (1)各参赛队领队先抽取技能比武顺序,整队按抽到顺序进行比赛。 (2)10名参赛队员先由3名护士抽取考试项目,后由医生抽取考试项目,10名队员集体进入技能考场参赛。 6、技能比武选用的设备型号为: 呼吸机:⑴Drager Savina(德国) ⑵PB840(美国) ⑶Newport150(美国) 监护仪:⑴迈瑞T5 (中国深圳) ⑵迈瑞9000(中国深圳) 除颤仪:⑴日本广电TEC-7631C(单相) ⑵迈瑞D6(中国深圳)(双相) ⑶飞利浦M4735A(双相) 五、竞赛要求: 1、10月31日下午3时各市卫生局局长、领队在西安东方大酒店三楼牡丹厅参加预备会议,安排布置有关竞赛事项,务必按时到会。 2、参赛选手的工作服、口罩、帽子、胸牌请选手自备。 3、进入考场时将进行身份确认,请参赛选手提供身份证原件、执业证原件。 4、参赛队员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5、查体、心电监护、静脉输液三项操作请各参赛队自带三名真人模特。 六、表彰奖励: 1、理论考试:各参赛队10名队员均参加理论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全部选手按成绩排名,成绩前10名为一等奖、11-20名为二等奖、21-30名为三等奖获得者;其余参赛选手为优秀奖。 2、技能竞赛:按照10个竞赛项目各单项技能竞赛成绩,对每个单项成绩的前三名分别授予一、二、三等奖,其余参赛选手为优秀奖。 3、集体表彰:10名队员理论成绩占30%,技能成绩占70%,按总成绩排名进行表彰奖励。设团体一等奖1个、团体二等奖2个、团体三等奖3个、优秀奖四个。 4、其它奖励:部队系统、高校系统、厅直厅管系统参赛队只参加竞赛,竞赛成绩不计入10个地市队排名,分别授予系统优胜奖。 联 系 人:朱 敏 联系电话:029-87341744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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