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道德与综合考核为准入条件,由单位根据参评人员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及团结协作精神,医德医风、年度考核等内容进行评定,并出具考核鉴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延迟申报: 1、服务意识差,与病人争吵并造成恶劣影响,病人或监督单位投诉到本单位、新闻媒介或上级主管部门,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延迟一年申报。 2、不服从工作调动,不服从院、科工作安排者,延迟一年申报。 3、近五年内累计病假或事假超过6个月者,延迟一年申报。 4、任职期间待聘一次,延迟一年申报。 5、收受索取“红包”、医药回扣被查处者,延迟三年申报。 二、学历、外语、年资作为准入条件,不再进行量化评价。 三、评委会主要就申报人述职、答辩、论文、病历进行学术评价,按下述标准予以量化评分(满分500分),去掉三个最高分和一个最底分,计算总分,最后分省地市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含三级、二级医疗卫生单位)和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含一级医疗卫生单位,城市卫生所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两个层次,按总分排序,依据省人事厅划定的当年评审通过率确定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 评分内容 | 基准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总分 | 单项 | 一 | 业务述职 | | 75分 | 15分 | 1.工作经历能力: 1.1本专业及现职工作经历 1.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1.3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 | 副高级资格书面 述职,详见评审表业务自传栏目 | 15分 | 2.科研 2.1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2.2开展科研工作情况 2.2.1承担科研课题情况 2.2.2科研成果、获得科技奖励情况 2.2.3撰写科研论文情况 2.2.4著作 2.2.5国家发明专利、实用与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2.2.6引进或推广新技术、新业务 | | 15分 | 3.教学 3.1从事人才培养的能力 3.2人才培养的经历和情况 | | 10分 | 4.继续教育 4.1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及获取省级?类学分数 4.2自学情况 4.3进修、研修 | | 10分 | 5.奖惩 5.1政治荣誉,包括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 5.2当选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或入选各级人才工程。 5.3医疗事故、差错 5.4处分 | | 10分 | 6.其他 6.1到农村或基层单位定期工作 6.2参加抗洪、抢险、救灾、防疫等 6.3去艰苦地区工作 6.4下乡巡回医疗 6.5其他 | | 二 | 答辩部分 | 200分 | 分命题答辩和自由答辩两部分,依据评委现场命题评分要点评判。 | | | 序号 | 评分内容 | 基准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总分 | 单项 | 三 | 病 历 部 分 | 临床医学专业 | 100分 | 30分 | 1.形式评价 1.1真实性:所提供病历是否原始病历,有无伪造、修改,杜撰的情况。 1.2整洁性:所提供病历是否卷面整洁、有无明显涂改迹象 1.3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的及时性。 1.4疑难、危重、重大手术是否有讨论记录 1.5是否有患者(家属)知情同意(谈话)签字。 | | | 70分 | 2.内容评价 2.1病种及技术的疑难性、先进性。 2.2与申报专业的相关性 2.3治疗手段的科学性、先进性。 2.4查房内容的全面性(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治疗计划、病程分析、治疗方法选择、效果观察、医嘱更改原因等) 2.5有无诊断、治疗起决定性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 2.6主述、现病史、专科查体以及诊断的规范性、准确性、全面性。 | | 预防 医学 、 药学 、 卫生 技术 专业 | 100分 | 工作报告评价 1.相关性:应与申报专业相关。 2.真实性:报告内容真实可靠。 3.逻辑性:文字流畅,结构严谨,逻辑严密。 4.科学性:目的明确,观点正确,提供数据科学可信。 5.先进性:报告内容在本专业、本领域的研究水平、发展趋势与技术创新点。 6.实用性:在本专业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或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 医学基础研究专业 | 100分 | 1.形式评价 1.1所承担课题级别 1.2课题参与人员的排名情况 1.3是否通过有关部门鉴定 2.内容评价 2.1相关性:与申报专业相关 2.2科学性:目的明确、观点正确、提供数据科学可靠。 2.3先进性:内容在本专业、本领域的研究水平、发展趋势与技术创新点。 | | 该课题不能再次作为科研能力部分的参评材料。 | 序号 | 评分内容 | 基准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总分 | 单项 | 四 | 科研能力 | 论文 | 125分 | 50分 | 1.客观分 1.1论文发表刊物的级别(国家级、核心期刊、省级、其他) 1.2论文种类 1.3论文格式 1.4论文与申报专业的相关性 | | 著作、论文、成果奖或课题三项不能同时计分,以参评对象提供的材料为准评价。 | 75分 | 2.主观分 2.1选题设计合理、观点正确。 2.2方法科学,资料完整,结果可靠准确。 2.3讨论正确、逻辑严密,有新见解。 2.4统计学、参考文献应用合理正确。 2.5论文先进性、实用性强、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价值。 2.6论文文字流畅,结构严谨及其他。 | | 作者系数:按照本人在本篇文章中排名情况来确定,第一作者100%,第二作者50% | 著作 | 50分 | 1.客观分 1.1重复发表的只能按一次记分,本项累计得分不能超过50分。分值如下: 1.2在国家出版社出版20万字以上记50分,20万字以下记25分; 1.3在省级出版20万字以上记40分,20万字以下记20分; 1.4在市级出版20万字以上记30分,20万字以下记15分。 | | 75分 | 2.主观分 2.1著:有自己的理论和观点;编:参选众多资料按照自己的理解编辑并有部分自己的见解;选:汇集多篇论文。 2.2专业性:必须与参评专业相关。 2.3先进性:融会本专业先进理论与技术,在本领域或学科有前瞻性和可研究性。 2.4完整性:理论体系完整,结构内容完整,思想主线突出。 2.5社会性:或是在本领域(学科)具有指导意义,或是对公众具有科普意义。 | 作者系数:副主编按2/3记分,编委按1/3 | 成果奖或课题 | 125分 | 科技进步奖(同一项目重复奖励的以获最高奖记分,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第四作者、第五作者及以下按4/5、3/5、2/5、1/5记分) 国家级一等奖记125分,二等奖记110分,三等奖记100分,四等奖记80分; 省部级一等奖记110分,二等奖记100分,三等奖记80分; 地市厅局一等奖记70分,二等奖记60分,三等奖记50分。 国家级60分,省部级50分,地市厅局级40分 | | 著作、论文、成果奖或课题三项不能同时计 分,以参评对象提供的材料为准评价。 | .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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