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卫高评办〔2004〕1号 关于做好2004年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委会评审对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卫生局、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印发湖北省2004年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职改办〔2004〕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将2004年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委会评审对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根据职称工作管理范围,凡向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委会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应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考虑到卫生部门的特殊情况,目前在援外(藏、疆)医疗队工作不能参加测试且2004年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经省卫生厅职改办报省职改办同意后可以免予测试。 二、测试的内容和方式 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委会评审对象的水平能力测试全部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测试分内科(含心电图、特检、传染病、结核病防治、老年医学、康复医学等)、外科(含麻醉、皮肤科、病理学)、肿瘤科(含放疗技术)、妇产科(含妇科、产科、妇幼保健)、儿科、口腔医学、眼科、耳鼻喉科、药学(含药检)、中医药(含中西医、中药)、护理、公共卫生(含疾病控制、卫生监督、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医学信息、病案管理、实验动物、营养)、检验放射(含病理学技术、康复医学技术、同位素、核医学、医疗器械维修、医学实验)等13个专业,测试内容包括论文评判、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测试等。 测试的具体程序为:首先由测试对象阐述论文的主要观点以及介绍本人的专业及业绩情况,然后由测试专家针对测试对象所从事的专业和所提交的论文进行提问(包括从指定的专业试题中抽取)。专家(一般3人为一组)对测试对象独立打分后,平均分为测试对象的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每位对象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阐述论文的主要观点以及介绍本人的专业及业绩情况一般不超过5分钟。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为5月22日-23日上午8∶30至下午5∶30,测试对象按地区或本人申报专业到相应测试地点测试。具体测试地点和专业如下: 同济医院(汉口解放大道1095号,联系电话:027-83662626) 武汉市、宜昌市、恩施州、仙桃市、林区的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药学、检验放射、护理专业。 协和医院(汉口解放大道1277号,联系电话:027-85726359) 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十堰市、鄂州市、天门市、潜江市的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药学、检验放射、护理专业。 省人民医院(武昌解放路238号,联系电话:027-88041911-6440): 襄樊市、荆州市、咸宁市、随州市的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药学、检验放射、护理专业。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昌东湖路169号,联系电话:027-67812988): 黄石市、孝感市、荆门市、黄冈市的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药学、检验放射、护理专业。 省口腔医院(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65号,联系电话:027-87883843) 全省的口腔医学专业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昌卓刀泉东湖桥20号,联系电话:027-87652047): 全省的公共卫生专业 省中医院(武昌胭脂路花园山4号,联系电话:027-88844691): 全省的中医药专业 省肿瘤医院(武昌卓刀泉南路16号,联系电话:027-87670070) 全省的肿瘤学专业 省妇幼保健院(武昌街道口,联系电话:027-87885443): 全省的妇产科、儿科专业 四、测试的组织管理 测试工作由省卫生厅委托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测试专家(除护理专业外,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由测试承办单位在全省范围内选定。测试期间,省职改办、省卫生厅负责督查巡视工作。测试的结果由省卫生厅集中报省职改办(委托省人才评价中心承办),测试合格线由省职改办按测试情况的一定比例确定。合格者由省人才评价中心核发合格证,合格证3年内有效。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水平能力测试人员应于测试前一天(5月21日)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表样附后,须贴照片) 按申报专业到各测试承办单位报到,报到时应填写《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表》(一式4份,表样附后),同时提供一篇能反映本人专业和学识水平的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已鉴定的科研材料(一式3份,复印件真实性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验盖章),供面试时使用,同时按规定向测试点缴纳水平能力测试费100元。 (二)各测试承办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人事处(科)要认真审核测试人员的有关证件和表格,及时组织相应专业测试专家,同时为测试人员做好必要的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准备,严格管理,确保整个水平能力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测试承办单位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测试人员的报名表、测试表和面试成绩汇总后填写在《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汇总表》上,并生成EXCEL电子文档,一并报省卫生厅人事处,由省卫生厅审核汇总后报省职改办(委托省评价中心承办)核定。 (四)联系方式: 省卫生厅人事处 电话:027-87821725。 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027-87313272 2003年度卫生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名单、本次测试有关信息及表格可登陆湖北卫生信息网(www.hbws.gov.cn),点击人事科教处专栏进行查询和下载。 附件:1、《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2、《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