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卫生局,省中医院: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省卫生厅组织成立了5个“十一五”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协作组(附1),明确了协作组牵头单位(附2)。为使重点专科协作组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加强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之间在临床诊疗方案、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协作,我们制定了《湖北省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协作组管理方案(试行)》(附3),现印发给你们,请督促、指导各地省“十一五”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开展各项学术活动。 二○一○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