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构(以下简称“机考机构”)的认定,特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认定机考机构。 二、人员配置 负责人:负责机考机构的全面管理工作。须配备1名。 系统管理员: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必须通过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核。每个试室须配备1名,每个机考机构不少于2名。 三、场地、设备配置要求 (一)机房硬件要求 1.机考机构应具备40台以上可集中安排上机操作的考试机(按照每个考生1台考试机,备用机数量为考试机数量的10%)。 2.按照考试机数量安排试室,每个试室应具备40-100台考试机(按照每个考生1台考试机,备用机数量为考试机数量的10%)。 3.每个试室应具备1台监考机。 4.每个试室应具备2台服务器(其中1台备用),具有USB接口。 5.每个考场至少应具备1台网关服务器,能够连接互联网,并能够与考场内所有试室的服务器通过局域网连接。 6.试室必须是基于静态IP的TCP/IP协议的局域网,同一个试室中的考试机、监考机、服务器通过局域网互联。 7.机房的供电原则上应采用双路电源。 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设备名称 型 号 内存容量 外存容量 显 卡 考试机 PII或相当于PII以上 256M以上 600M空闲空间 800×600,256色以上 监考机 PIII或相当于PIII以上 256M以上 600M空闲空间 800×600,256色以上 服务器 PIV或相当于PIV以上 1G以上 1G有效空间 800×600,256色以上 网关服务器 PIV或相当于PIV以上 1G以上 1G有效空间 800×600,256色以上 (二)软件要求 1.windows xp或windows 2000版本操作系统。 2.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附件3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构认定程序 一、机考机构申报 1.符合机考机构认定条件的申报机构自2007年12月5日起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hhrdc.com或www.21wecan.com),下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构申报表》; 2.申报机构须认真如实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构申报表》,并于12月13日前报各考点卫生考试管理机构;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四份):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构申报表》; (2)申报机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机构负责人、联系人、系统管理员等人员的身份、资历证明(复印件); (5)机构简介和机构管理制度文件(包括机构人员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 二、机考机构审核 1.各考点收到申报材料后,通过现场查看对申报机构进行考察评估,并给予初审意见。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合法和有效; (2)申报材料中关于软硬件条件的描述是否真实; (3)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4)社会信誉度。 2.各考点将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一份留存,另三份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于12月15日前一并报至所属考区。 各考区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查看、综合评议等方式对申报机构进行复审,并给出复审意见。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各考点机考机构分布是否合理,是否按照满足将要承担的机考任务数量的1.5倍准备; (2)各考点机考机构软硬件条件和技术人员水平是否达到认定标准要求。 三、各考区将各考点提交的申报材料一份留存,将另两份申报材料及初审、复审意见于12月20日前一并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我中心在收到申报表后将组织专家委员会成员对申报机构进行考察评估,根据“合理布局、择优确定”原则和专家评审意见,在七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机构进行认定。 四、申报机构通过认定后按“高度负责,能力过硬”的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卫生部人才培训中心举办的系统管理员培训(届时会有相应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