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卫医函【2009】1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疗机构、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加强医院管理,探索建立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科学、客观、准确地评价医院,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医院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8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在卫生厅网站(www.xjwst.gov.cn)予以公布征求意见。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09年3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卫生厅医政处。 联系人:黄鑫淼 鲜春玲; 联系电话:0991-8567536 0991-8560070,; 传真:0991-8569875; 电子邮件: WST006@163.com。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医院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8年版)(征求意见稿)》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抄送:厅办公室、法监处、纪检室、规划财务处、学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