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卫生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省人事厅职称工作安排及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从2007年起,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价实行考评结合,即先进行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当年相应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其中破格晋升者须考 试成绩优秀。现将有关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07年度卫生系列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考试,定于2007年9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范围及报考条件: 凡要参加2007年度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且符合山西省人事厅《关于批转〈2007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评审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职字[2007]66号文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须申报。 三、考试专业划分及内容: 考试专业为97个,见《山西省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知识及专业实践技能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1),报考专业要与申报评审专业相一 致。考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 四、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整个答题过程。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系列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 题)。 五、考试组织: 省人事厅和省卫生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承担。 六、报考要求及时间: 申报人员必须如实提交《山西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及中 级资格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各一份,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各栏,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 位核实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2007年8月20至31日 报名地点: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太原市杏花巷11号) 联系电话:0351—4122677,4052989 二OO七年八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