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人[2007]54号精神,有关职称外语考试的问题做以下的说明: 1、具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并在国外留学取得国家认定的本科以上的学历的可以不参加考试;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已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可不参加同一级别的考试; 3、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者四年内可不参加考试,超过四年需参加考试; 4、申报副高级职称时未参加考试者,申报正高级职称时需参加考试; 5、取得本市职称外语参评分成绩的,使用时超过参评分所规定的期限,需参加考试; 6、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专业可参加医古文考试,(副高级晋升正高级也需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