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卫人才字【2009】1号 各考点:
根据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为确保全省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顺利进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我省机考机构开展年度考核和新增机考机构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考机构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承担200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工作的机考机构。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评估以下三个方面: 1.200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工作完成情况; 2.机考机构设施、设备条件情况; 3.系统管理员资质条件及人数情况。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各机考机构自2009年2月2 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hhrdc.com或www.21wecan.com)机构管理系统,补充、修正本机构的基本信息,并提交至考点。各考点结合考核内容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构认定新标准》(附件1),按照去年机考工作完成情况,对机考机构进行检查,在线填写机考机构考核意见,并打印《机考机构资格年检表》(附件2)盖章后于2月10日前上报至考区。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3月2日前发布年度考核公告。 (四)其他事项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2.不合格机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撤销机考机构资质。 二、新增机考机构认定 符合认定新标准的机构自1月16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hhrdc.com或www.21wecan.com),下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构申报表》,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报各考点;各考点的审核程序参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机对话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07]第199号)执行,各考点须于2月10日前将本考点所有申报机构的材料及复审意见上报至考区;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3月2日前发布认定公告。 附件:《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09]第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