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05—2006年选拔生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赣卫人字[2009]2号)规定的条件(即现工作单位为乡镇卫生院,且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2年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考核合格;遵纪守法,医德医风好,没有违纪违规行为;身体健康),经所在乡镇卫生院推荐、县(市、区)卫生局和人事局考核、设区市卫生局和人事局资格审查, 推荐以下72名选拔生参加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拔考试。现予公示,如有意见,可向省卫生厅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791-6226312。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条件者,随时取消公开选拔的资格。 附件:2009年参加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考试选拔生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江西省卫生厅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