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省管医疗单位: 经研究,决定在今年“5·12”国际护士节期间颁发第八次三十年护龄荣誉证书、证章(简称“两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护理岗位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士。 二、报送条件:截止2011年4月30日前,累计从事护理工作达三十年者,包括目前已退休,但在退休前累计护龄已满三十年的人员。 三、报送程序:由本人如实填写三十年护龄人员资格审核表内容(附件1),不能缺项,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符合条件者再报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由设区市卫生局审核,并按三十年护龄人员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2)汇总后报省厅医政处(含电子文本)。省厅直接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单位直接将附件1和附件2表格报省厅医政处。 四、报送要求: 1、请各地、单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报送条件,认真做好审核工作,不得随意扩大报送范围。 2、由军队、武警给予注册的护士不在此次统计范围。 3、请各地、单位于3月1日以前将表彰人数电话报省厅医政处,汇总材料于3月5日前上报;凡迟报和漏报的人员此次不予补报,延至下一次发证时再统计。 4、联系方式:联系人 颜婵 电话 0791-6225460 邮箱yanchan0081@126.com 二0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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