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省医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部署和2011年卫生工作要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一个中心”,即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个中心;紧握“两个抓手”,即以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为抓手;突出“六个重点”,即突出医疗服务要素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疗服务管理、临床护理管理、临床药事管理、血液质量安全管理等六项重点工作,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落实医改目标新举措,稳步推进医改有关工作 (一)扎实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加大临床路径管理推进力度,制定并实施常见病种的临床路径数国家级、省级试点医院不少于32个,其他三级医院不少于16个,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5个。各试点医院入径管理病人占试点病种出院病人总数比例不低于20%,入径后完成率不低于70%。组织开展试点工作评估,召开全省试点工作总结会议。 (二)积极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在5家卫生部试点医院、4家省级试点医院和11家市级试点医院使用规范的电子病历系统。探索医院信息系统的集成方法,逐步建立区域电子病历数据中心、区域内安全共享的电子病历信息管理系统和远程医疗系统。 (三)继续实施“光明·微笑”工程。按照长效机制管理的要求,继续深入抓好“光明·微笑”工程免费治疗手术,完成约13000例白内障复明手术。 (四)大力开展儿童两病免费救治工作。在全省范围推行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免费救治,2011年全省要完成340例儿童白血病、2000例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任务。 (五)深入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带量招标采购,探索公立医院实施药品带量采购试点工作。认真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招标和中标药品网上采购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继续加强精神卫生服务管理。强化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队伍建设,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治疗,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范围。加强精神病专科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进一步提高我省精神病专科医院的防治能力。 (七)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引导高水平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 二、实施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一)切实加强临床专科建设。积极创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和临床重点培育专科;开展各专科能力状况调查,制定我省临床专科发展及建设规划;加强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促进薄弱临床专科发展,提高我省专科医疗服务能力。 (二)大力提升县医院服务能力。明确县级综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学科发展方向,重点加强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病理科、麻醉科、妇产科、儿科、医学影像科的建设和管理。 (三)继续强化“三基三严”训练。在全省深入开展医务人员临床基本技能、院前急救技能、临床检验技能、医院感染控制技能和病历书写培训与大比武活动,提高医疗队伍尤其是县级医院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基本技能。 (四)加强血站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血站人员队伍、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无偿献血服务等建设,各地无偿献血者的临床用血费用偿还直报率达到50%,在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60%,实验室达标率达到30%。 三、强化医疗服务要素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加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指导和督促各地制订和实施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组织参与申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试点。积极稳妥地做好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的工作 (二)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备案管理,规范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机构类别及机构命名。与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警示记分制度相结合,认真落实医疗机构校验制度。完善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文书和档案管理。加强医疗广告审核发证管理。 (三)严格医务人员执业管理。组织做好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制定《江西省临床药师工作管理规定》,继续推进临床药师制。开展医疗技术人员准入管理试点。 (四)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上报及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手术分级、麻醉分级管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评价活动。 (五)开展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按照“明确目标、分类指导、重点治理、务求实效”的原则,针对重点医院、重点科室、重点病种、重点人群,组织开展植(介)入类技术、血液净化、肿瘤性疾病、内镜技术等规范化诊疗工作。 (六)加强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治理,规范医疗美容机构执业管理,严格执行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制度,保证医疗安全。 (七)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组织开展院务公开培训,推行单病种费用状况公开。落实院务公开考核制度,建立基层院务公开示范点。 四、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一)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提供“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医疗服务,开展全省督导检查;推进省级医疗质量专业控制中心建设,组织应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重点针对血液净化、腔镜技术等临床专业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单病种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推行先诊疗后结算、志愿者医院服务、便民门诊等便民惠民措施力度,树立优化医疗服务医院典型,在全省推广优化医疗服务先进经验。继续推进同级医疗机构辅助检查结果互认。 (三)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加强医院药学部门建设,落实药事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推行医疗机构住院病人静脉用药集中配置;做好临床药理基地、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实施我省“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培训项目”。 (四)开展抗菌药物应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处方点评和超常预警,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情况进行排名和公示,对排名靠前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医师进行诫勉谈话。 (五)强化病历内涵质量。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制定并推行《住院病历内涵质量评价指南》,开展全省病历内涵质量建设与评比活动,狠抓核心制度落实,严格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实现“病人安全目标”。 (六)加强临床检验和院前急救管理。实行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准入管理和院前急救机构及人员绩效考核。 (七)做好重大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传染病和重大疾病医疗救治、重大事件医疗保障工作。 五、加强血液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一)深入组织开展无偿献血。优化无偿献血人员结构,加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固定自愿无偿献血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我省无偿献血工作发展规划,建立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二)完善采供血服务体系。制订下发《2011-2015年全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推进采血屋和采血点的布局,以血液供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目标,完善储血点网络建设。加强采供血机构信息化建设,启动省级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开展区域化血液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加强采供血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三)加强血液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二个办法、三个规范”和《江西省血液及原料血浆工作管理办法》,深入开展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开展采供血机构核酸检测试点工作。 (四)建立临床用血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合理用血培训及点评工作,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水平。 (五)继续组织血友病诊疗工作。完善血友病患者基本信息、治疗信息及用药信息统一管理制度,规范血友病诊疗和凝血因子类药物应用。 六、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感染管理 (一)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巩固和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其中三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病房的比例不低于50%,市属二级医院开展病房的比例不低于30%;县属二级医院开展病房的比例不低于20%。我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萍乡和省会城市南昌的公立医院要全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 (二)实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及《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研究制定我省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提高护理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三)强化医院感染控制。继续加强血液净化机构管理和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达标验收。完善我省医院重点部门感染控制的标准及规范,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规范化培训。以微生物监测和耐药菌监测为重点,规范医院目标性监测。加大对严重医院感染和重大医院感染事件的查处力度。建立医院感染监测信息化平台。 七、统筹各项医政工作,做好医疗康复、防盲和戒毒等工作 (一)加强康复医学建设。制定《江西省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和康复医院规范化建设,开展康复治疗师培训,加强对康复治疗师的准入管理,规范康复医疗服务行为。逐步调整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康复医院与大型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转诊、接续服务模式,落实急、慢病分治和分层级医疗,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 (二)推动防盲治盲工作。制定《江西省防盲治盲规划(2011-2015年)》,统筹防盲治盲资源,逐步完善、提高基层防盲治盲网络建设和服务能力,逐步消除可避免盲,全面推进防盲治盲工作。 (三)加强戒毒医疗管理。规范戒毒治疗机构的建设、管理和戒毒医疗服务行为,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戒毒治疗水平。 (四)健全江西省医院协会分支机构,充分发挥协会的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 (五)组织开展征兵体检工作。
.gif) 肺栓塞误诊 | .gif) 中风诊疗纵横谈 |  中国干细胞学年会 |  绿色投稿通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