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发[2007]72号
各市(地)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不断完善《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我们针对这几年在执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其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评审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从今年起,认真按新的《评审标准》做好推荐和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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