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了解、掌握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和工作质量,积极推动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自治区卫生厅自10月26日起积极开展督查培训工作,梁远副厅长在督查培训班上作了重要讲话。 梁远副厅长指出:自2009年7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以来,自治区卫生厅党组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各地卫生局也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工作要求,完善制度,落实经费,精心部署,统筹安排,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项目组织管理制度和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短短两年时间里在全区城乡社区得到广泛开展,取得了显著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全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一是部分地方领导重视不够,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健康档案填报不规范,使用率较低;三是孕产妇、儿童保健、慢性病管理等专项服务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四是对经费使用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地区配套经费不足,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卫生厅党组决定组织7个专项督导组对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专项督查。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将对进一步推进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 7个督导组每组由1名副处级以上领导任组长、相关项目的技术专家为成员,于10月26~29日对全区14个设区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主要内容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及使用情况、孕产妇和儿童保健项目实施情况、慢性病管理项目实施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方面。 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家组的专家在培训班上对参加督查的人员进行培训,统一督查标准,于26日赴各市开展现场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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