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发〔2009〕107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厅直属有关单位: 2009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经专家严格评审已经确定,现下达给你们。 本次下达的科技计划包括省医药卫生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专项基金计划、省医药卫生科学研究基金计划A类、B类以及省医药卫生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遵照《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卫发〔2007〕141号)的要求,落实配套经费,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全程管理,并于每年2月前将本单位、本部门的科技计划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和上年度验收、结题情况及时报厅科教处。 附件: 1.2009年浙江省医药卫生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专项基金计划 2.2009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研究基金计划(A类) 3.2009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研究基金计划(B类) 4.2009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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