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23号)的安排,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5月27—28日举行,为保证考试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务工作计划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信息管理工作 1.报名时间:自2005年11月1日起,各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报名工作。考生报名工作须在2005年12月10日前完成。 2.报名方式:提供网上报名、信息卡采集、人工录入三种方式,各考试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择。自2005年11月1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下载打印《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网上报名考生需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填报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2005年11月21日至12月10日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确认工作。 3.非网上报名的考试管理机构自2005年10月28日起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客户端程序,用于考试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4.非网上报名的考点录入、上传考生报名数据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20日。 5.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工作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31日。 6.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工作截止时间为2006年1月10日。 7.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上传考场安排数据截止时间为2006年1月15日。 8.考区审核考场安排截止时间为2006年1月20日。 二、准考证制发工作 1.2006年3月1日起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制作并陆续发放准考证(附件2)。 2.考区、考点接收准考证后须及时核查,于2006年4月12日前将准考证发到考生手中。 三、考试试卷交接工作 1.考区在2006年4月20日至4月28日之间,通过报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考生专业分类及数量核对表》(附件3),用于试卷交接。 2.考区在4月30日前确定试卷接收人员,并将接收试卷详细地点、接收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我中心。 3.卫生部人才交流流服务中心在2006年5月10日至5月24日之间组织发放试卷,考区须严格按照《考试试室考生专业分类及数量核对表》,与寸甲运人员一起逐个开箱检查,以试卷袋为单位进行试卷袋面信息核对,并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交接程序。 四、考试实施筹备工作 1.考试实施前,考区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要按照考务规则明确的责权,妥善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2.考区、考点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认真培训,使他们了解有关规定,掌握考试工作程序,熟练掌握卫生考试的专业分类。 3.考试实施前,考点须通过报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附件4)、《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附件5)、《考试座位表》(附件6),分别用于标识考场、考试试室及座位。 4.考试实施期间考点须在每个考场显著位置张贴《考试试室编排表》,每个考试试室门口张贴《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每个用于考试的课桌张贴《考试座位表》。 5.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发生考生考错专业试卷以及漏收考生答题卡的情况。 请各地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7)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附件1:《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附件3:《考试试室考生专业分类及数量核对表》 附件4:《考试试室编排表》 附件5:《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 附件6:《考试座位表》 附件7:《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