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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蒙医中医师承人员医师资格认定考核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1-11-14 16:22:52  来源:  作者:

内卫蒙字〔2009〕194号


各盟市卫生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妥善解决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43号),经自治区卫生厅研究决定,对1989年12月31日前,经我区旗县级以上(含旗县级,下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未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中医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医师资格认定。2008年12月25日~31日,自治区卫生厅对各盟市报送的医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进行了公示,并对公示结果进行核实。

根据认定工作安排,现定于2009年3月28日、29日两天进行考核考试。考核内容、办法和标准参照2008年全国中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大纲和蒙医医师资格考试大纲,考核考试统一在呼和浩特市进行。

一、考核考试人员

各盟市报送的师承人员名单(见附件)。请本人从自治区卫生厅网站查看核对名单中的个人信息,如有出入,请各盟市卫生局电话告知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

二、考核考试地点

呼和浩特市卫生学校(呼和浩特市回民果园西路,电话:0471—2201603、3993766,火车站乘51路公交车到金源商厦下车,72路、4路到回民果园下车,18路、57路到金蓝港大酒店下车即到)

三、考核考试时间

2009年3月28日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盟报送人员;

2009年3月29日 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锡盟报送人员。

四、其它

请各盟市卫生局通知参加考核考试人员于2009年3月27日下午到呼和浩特市卫生学校领取《准考证》和报送证件原件(部分盟市卫生局已取走身份证原件),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核考试结果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网站发布。考核考试成绩合格的,由自治区卫生厅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师承人员医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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