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晋升高级职称问题上,自治区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旗县卫生机构和乡镇苏木卫生院工作的、少数民族、特殊行业的、优秀年轻专业技术人员,注重其在本地区、本单位的贡献,适当给予了政策倾斜。比如,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在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均要求按照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到苏木乡镇卫生院或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帮扶工作点累计工作3个月以上,未完成下乡工作任务的城市医师一律不得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治区卫生厅和盟市卫生局组织的卫生扶贫、应急医疗救治,青年志愿者、卫生援外、万名医师支援农村牧区卫生工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城市医师支援社区以及其他形式的对口帮扶工作均视同城市医师下乡,享受有关政策。 在职称申报条件上,自治区人事厅在2007年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制定了优惠政策。政策规定,在苏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可以免试;在旗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外语可以降分,计算机只考一个模块,由其任选。2009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又规定,在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盟市科技成果一等奖、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各一项以上获得者可以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在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专业资格时,提供的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不再作为硬性要求,注重其实际工作经历和业绩。 在职称评审中,自治区人事厅和卫生厅要求评审委员会对基层上报的参评人员,不能与城市医疗机构的参评人员作简单类比,大城市的医疗资源、设备条件及就医人群远远超过基层,旗县以下医疗卫生人员的知识增长和技术水平受到很大的制约和影响,为了稳定基层卫生队伍,保证基层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一定要按照自治区的有关政策给予照顾。 .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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