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人事厅日前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作出新规定:继承人跟师3年结束,经考核验收合格者发给“出师证书”。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不再受学历、工作年限、下基层一年等条件限制。 甘肃省规定,师承教育指导老师必须是受聘在岗的副主任医师、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老中医药专家,从事本专业工作30年以上;出诊日门诊量在20人以上,每周不少于3次;有丰富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并得到同行公认。继承人必须是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主治医师、主管药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受聘两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中医药工作8年以上,中专学历从事中医药专业15年以上的在岗技术人员。继承人跟师3年结束,经考核验收合格者,在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占单位限额;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任低一级职务年限及量化评审条件中工作业绩条件不作要求;不进行论文答辩;下基层工作一年也不作硬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