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干训〔2009〕7号 各医疗单位:
为贯彻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公共营养师在海西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省医疗系统全面健康地发展,发现和培养更多优秀的营养学人才,福建省卫生干部培训中心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决定联合举办第二期全省“三级公共营养师”培训班,并组织职业资格等级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保障部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公共营养师相关岗位上岗执业证书,全国通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医院医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二、鉴定等级:本次培训和鉴定等级为:三级公共营养师(高级)。 三、培训内容: 营养学基础、各类食物营养价值、特殊人群营养保健、疾病和营养、平衡膳食指导、食品安全卫生、社区营养、营养计算及评价、营养咨询教育、膳食宝塔、烹饪配餐和食谱编制等。 四、培训鉴定时间: 培训9天,鉴定1天,培训时间拟定于2009年7月或8月,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鉴定时间拟定于在2009年9月19日。 五、收费标准: 三级公共营养师250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鉴定费、资料费、光盘费等)。 另,在培训、考试期间需要住宿的学员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七、报名地点与申报材料: 请需参加培训与鉴定的人员填写回执表(见附件2),于2009年6月15日之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福建省劳动保障厅职介中心培训科或福建省卫生干部培训中心。 参加培训与鉴定的人员需提交的资料:填写《福建省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一寸照片一张,两寸黑白照片三张。请于2009年7月1日之前送(寄)达福建省劳动保障厅职介中心培训科或福建省卫生干部培训中心。本通知可在福建卫生信息网(http://www.fjphb.gov.cn/)的干部培训中下载。 省劳动保障厅 联系人:卓志伟 电话:0591-87677531 13763848905 传真:0591-87547910 E-Mail:zz594@126.com 地址:福州市鼓东路44号省劳动保障厅职介中心培训科 邮编:350001 福建省卫生干部培训中心 联系人:史鲁闽 联系电话:0591-87836642 传真:0591- 87842752 E-Mail:WST63PX@163.com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省卫生干部培训中心 邮编:350003 八、培训地点:待定 福建省卫生干部培训中心 福建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二○○九年五月四日 二○○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1:申报条件 附件2:公共营养师培训及职业资格等级鉴定回执表 附件3: 福建省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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