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卫发电〔2011〕124号 各州、市卫生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我厅已制作电子健康档案录入软件,现免费下发各地使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负责通知所辖县卫生局,督促本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省卫生厅网站(www.pbh.yn.gov.cn)下载电子健康档案录入软件安装程序,将其安装到电脑中,根据安装程序附带的操作说明使用软件,并负责将已建立的纸质健康档案录入到该软件系统中,录入情况按要求上报。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可及时向技术支持人员联系。对已经建有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地区可沿用原有系统。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结合本地卫生信息化建设,克服困难,合理安排,切实做好纸质健康档案电子化工作,确保2011年底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40%、2012年2月底达到50%的医改任务目标。从10月开始月报制度,对于进度缓慢的地区,我厅将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进行督促。 三、各地要加快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设备配备工作,广泛开展电脑操作、维护和软件安装、使用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管理能力。 四、要求各地按原报送途径,按时上报电子健康档案建档情况。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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