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卫办发[2008]59号 为进一步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发挥职称评审在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导向作用.经研究,现将2008年四川省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论文及科研要求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及科研要求(一)论文要求:在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的有效任职期间,出版,发表的本专业著作,论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标有"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