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州)卫生局、财政局: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卫人发〔2008〕2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项目执行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办法,创新性地开展工作,确保项目取得实效。项目执行单位由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28-86138412 传真电话:028-86138412 邮箱地址: scswstrsc@126.com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附件: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实施方案 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财政厅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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