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参合农民需要办理、咨询和服务的事项越来越多,麻阳县合管办原有的股室设置及场地设施已经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为改变这一状况,麻阳县合管办在县卫生局的大力支持下,对原有办公场地进行了改造和装修,并对原有的股室进行了调整,把原来的信息股、县外报账窗口及特慢病申请窗口进行了整合,成立了新农合服务中心。真正实现了“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的“一站式”服务模式。 新农合服务中心主要对参合农民县外住院补偿办理和兑付、医疗卡的补办及纠错、特殊病慢性病的申报及办理、转诊就诊审批登记等实行集中办理,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惠民”,同时也实现了新农合“公平、公正、公开”的服务理念。 为更好的服务群众,麻阳县新农合服务中心建立了首问负责制,规定最先接待群众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服务对象来中心办理事宜及联系其他工作,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及时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当热情相待;属于本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告知与何窗口、承办人联系,必要时为对方联系有关窗口和承办人员;有关人员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并负责转交有关人员。 麻阳县新农合服务中心规定,对来中心咨询或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向其告知规定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和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是否手续完整、齐全;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说明暂不受理的理由等。 除此之外,麻阳县新农合服务中心还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语言、服务设施、服务质量制定了服务准则,并进行定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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