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是我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中原经济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攻坚时期。为促进我省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落实卫生部和我省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才培养的中长期发展目标,结合全省卫生事业发展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背景 据调查统计,目前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1.9万人,其中本科学历2.37万名(占19.9%),大专学历4.77万名(占40.1%);乡镇卫生院共有卫生技术人员7.4万人,其中大专学历1.74万名(占23.5%),中专学历4.37万名(占59.4%)。目前县乡两级医务人员学历偏低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及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选择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门诊量及住院病人逐年增加,为适应新的形势,较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需求,目前急需对县乡两级医务人员进行全方位、多形式的学历教育。 二、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以提高县乡两级医务人员服务能力为目标,立足长远,着眼当前突出问题,创新机制,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以学历教育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县乡两级医务人员能力建设,为农村居民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目标与任务 自2011年开始,每年计划安排约5000人,五年内完成约2.5万人的提高学历教育工作目标,其中大专提高到本科每年安排约3000人,中专提高到大专每年安排约2000人。根据各省辖市调查统计的县乡两级医务人员基数,“十二五”期间,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本科学历达到35%以上,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大专学历达到35%以上。 四、主要措施 (一)明确提高学历层次工作重点。提高在职人员学历教育,优先安排临床和医技人员(不含药学、护理人员),重点提升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和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层次提升,并纳入全省农村卫生人才培养“51111”工程统筹安排。 (二)畅通提高在职人员学历教育渠道。协调教育、高校等单位,为在职人员报考、招录提供方便,全力为县乡两级医务人员接受在职教育创造良好环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高校联系,配合做好在职人员学历教育教学工作,使县乡两级在职医务人员能够真正通过参加学历教育,改善知识结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加大资助力度。2011年参加提高县乡两级在职学历教育的人员,按“51111”在职人员学历教育省级财政资助标准,根据各省辖市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考、招录情况,多方积极筹措资金,择优确定资助对象,分年度资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县乡两级各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应安排配套资金用于在职人员的学历教育工作。 (四)完善机制。一是各地要制订关于加强县乡两级医务人员在职学历教育的配套措施。保证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必须的脱产学习时间。且脱产学习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取得相应学历后,单位可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给予奖励。二是建立完善责任机制。根据各省辖市整体及年度工作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定期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强化学历教育工作动态监管。 (五)做好考核评估。积极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工作监督考评机制,重点是建立卫生人才培养效果的科学评价体系,促进全省卫生行业服务能力的提升。将在职人员学历教育、高学历人才引进等工作,纳入年度人才工作整体考评指标,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评估。完善学历教育奖惩机制,合理引导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积极、主动做好在职人员的学历教育工作。 (六)加大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县乡两级医务人员参加学历教育,调动县乡两级医务人员、用人单位及有关高校等多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将整体及分年度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管理办法、资助标准、程序等内容,及时通过卫生厅网站公布,方便学员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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