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2011〕86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范护士执业行为,保障护理服务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务院《护士条例》和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的试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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